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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被指助变相鼓励出轨 有人欢喜有人愁

所属分类:婚姻调查

13日,新婚姻法颁布实施!新婚姻法中主要是从房子上大作文章,“婚后父母给买某一方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小三无权索要分手费”等等让无数的“婚姻改变命运”的金钱女陷入苦恼,而如何去制止小三的随意介入也成了最大的难题之一!


网友冯弘说,这个婚姻法一出,对男人们来说算是个解脱!品行正派的男人们,再也不用担心老婆是为了钱跟我们了,只要房子是我的,她就没权分割,对我父母来说也很公平。


网友小意说,这对男人太过保护了,要是毫无财产顾虑,就相当于我们女生只是这个房子的房客,而老公就是房东,我们也只是可以住但不能拥有,离婚也不能分,那老公在外面找小三的话,岂不是对他毫无办法啦!


网友乐乐说,怎么说呢,现在这个社会,金钱味道太浓了。谁让之前女性一族刮起的“没房不嫁”龙卷风如此之强烈呢?现在好了,大家都有房了,就算你嫁了,房子也不定是你的!我还是挺支持新婚姻法的!


网友zhuce123说,我是已婚女性,家庭幸福,并且有一个可爱的女儿,我理想中的女性第一条就是人格和经济的独立,所以非常支持新的婚姻法,这对女性没什么不公平,生活和生命的存在离不开金钱,可一切都以金钱至上,婚姻和爱情又能有几多价值?婚后的奋斗成果不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8月13日,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开始实施。最高人民法院8月12日公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此次司法解释内容丰富,但最受公众关注的,在于“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首次明确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这两条解释。


新司法解释,引发了极大的关注。


对女孩们来说——


要求“男方有房”不如自己努力买房


“现在城市中的女孩都把‘有房’当成结婚前提,可现在万一离婚,房子可能还是人家的,自己照样啥也没有,这太‘亏’了吧?毕竟在传统习惯下,结婚大多数情况是男人出房、出钱。”微博上,不少女性网友议论纷纷,“男人的离婚成本太低了。”“新婚姻法告诉我们,男人不可靠,男人的父母更不要指望,女人婚前自己买套房才是最保险的!”


“父母一直希望我找个家庭条件好的男朋友,结婚时由男方父母出钱买房、买车,这样我就不用当房奴吃苦受累,所以帮我安排的相亲对象都是富二代。”在一家企业上班的女孩小蓉告诉记者,“之前我觉得父母言之有理,但现在感觉不一样了。嫁个富二代,如果感情不好,离婚后自己也分不到多少家产,没准还逼得女人连提出离婚的勇气都没有。这样看来,我还不如找个情投意合的男人,只要他是个有才的潜力股,我们一起奋斗、买房,这样过着才踏实。”


 


对丈母娘来说———


出新房装修钱不如给女儿买车子


“别以为嫁个有房男,你就真有房子了,自己名下的才是你的。”针对新的司法解释,有人出了这样的主意:“给各位女性一个建议,结婚的时候要求男方把房产过户或房产证上双方共同署名。”


“针对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全国丈母娘联合会称,之前该会发布的‘男方必须有房’的规定细则现已出台,其中之一为‘不管双方谁家出钱,房产证必须保证有女方名字出现’。”微博里,有网友这样调侃。


按南京目前的流行做法是:男方出房,女方出装修。12日,记者在采访中听到不止一个人说:出装修的钱,还不如给女儿买辆车子呢,这也是婚前财产啊!万一小夫妻日后有问题,装修又带不走,又不算房款,实在不划算。


而记者了解到,持这种想法的“丈母娘”不在少数。


 


对公婆们来说——


养儿子也不“亏”了不用“防”着儿媳了


在现实生活中流行这样一种说法,生女孩是“招商银行”,生男孩是“建设银行”:因为按照传统习惯,结婚时男方要做好很多准备,比如买房买车等等。这种传统让许多城市父母不堪重负,“不重生男重生女”,因为一旦生个儿子,就意味着要节衣缩食,为儿子的婚房犯愁;而且现在的小夫妻都比较“想得开”,稍有不和就闹离婚,老两口一辈子的积蓄搞不好就被儿媳“分”走了。


不过,这种观点在新的司法解释出台后可能有所变化。在南京某事业单位上班的顾女士告诉记者,“看到新的司法解释,我觉得自己不会‘吃亏’了,这下可以放心地给儿子买房了。”


 


专家看法:


马忆南——


新婚姻法使女性将婚姻视为保险的希望破灭


“现代人的婚姻正承受着它自身难以负担的重量。”这是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马忆南的观点。


赵格羽———新《婚姻法》前,女人,梦该醒了


新《婚姻法》,动了谁的奶酪?显然,婚前买房一般都是男性,所以这让处于劣势的女方丧失了原本有的权利。这是一个建立在无性别差异的上的所谓的公证法律,自然引起了女人的不满。对于女人来说,不满和抱怨是没有用的。还是想想如何调整心态吧。


苏芩——史上最青春版婚姻法规


这套法规用来解决目前年轻夫妻的冲动性结婚离婚问题是可以的,因为这可在最大程度上保障购房者一方的经济利益。毕竟这一代人最大的婚姻财产是婚房,而这套婚房的出资人绝大多数是某一方的父母。


新婚姻法一出 老公变房东


白小起:一上来就看到N多怒骂婚姻法司法解释的围脖。怎么说呢,婚姻法肯定是坑爹,但是我反而有点赞赏这种把坑爹坑在明面上的行为。至少这种一看就无限保护强者让弱者去死的法律,能把很多妹子从美梦中叫醒。姑娘们早就该明白这件事了——你一生中永不会背叛你的,一直是父母,金钱,事业。而绝不是男人。


魏武挥:如果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就是耍流氓的话 那么新的婚姻法解释在告诉你,只谈爱情不可能是结婚的理由。


qsc188:全国丈母娘联合会表示对新婚姻法的司法解释相当不满!以后买房坚决要求男方把自个女儿名字写上。新婚姻法,让丈母娘很失落!


王子媚:新婚姻法产生了这世上多少失落的丈母娘,个人认为改得很合理,男女之间早该实行真正的平等。裸婚,我一样爱他!


今晚吃恐龙:新婚姻法一出,老公变房东。


网友质疑,没有了“房产分割”的顾虑,出轨率和离婚率会上升。


“宁坐在宝马车后面哭,也不坐在自行车后面笑”。在蜗居和裸婚的时代,人们操持着被房子、车子挤压得变了形的婚恋观。而日前《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出台,被认为给这种畸形的婚恋观一点“喘息”的机会。


新司法解释规定,“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婚后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 ”、 “小三”无权索要“分手费”……这让多少女孩和丈母娘们“婚姻改变命运”的幻想破灭。


该解释引发网民及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在支持的同时,也有很多质疑的声音:“变相鼓励出轨”、“可能导致离婚率上升”,原因是丈夫会因为没了妻子分割房产的威胁而变得“肆无忌惮”;它还被指过于“利益化”,“用赤裸裸的物质利益关系,取代中国自古以来的婚姻亲情关系。”


而一名网友的话似乎更能惊醒众人:“不管财产如何,没有感情的婚姻里终究没有赢家……”


难点解析


女方参与还贷部分如何返还?


据13日起实施的新司法解释规定,丈夫在婚前按揭买的房,登记在丈夫名下,属于丈夫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作财产分割。有网民提出疑问:那么女方参与还贷的部分如何退还?房产的增值部分呢?最高法院方表示,对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应考虑配偶一方参与还贷的实际情况,对其作出“合理的补偿”。


一名网友质疑:“这个所谓的补偿,表述得相当模糊,在现实的官司中,男方律师首先会问,参与还按揭贷款的凭证呢?试问,结婚20年每个月还按揭,有几个女人会每次自己去还并且把付款凭证保留20年的?”


昨日,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以前的这类案件中,是用房屋的现值减去首付和尚欠银行债务后进行分割,现在提到的是“合理补偿”,可能会在继续采用原来分配原则的基础上由法官自由裁量。对此类财产的分割仍会以调解优先。


被骗的“小三”没有索赔权?


按照新司法解释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约定了财产性补偿,一方要求支付该补偿或支付补偿后反悔主张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合法婚姻当事人以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为由起诉主张返还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处理。


有网友欢呼叫好,也有网友质疑:“这不是在变相鼓励男人养小三吗?风流的男人完全可以‘玩’了之后不给钱!”网友羽戈表示:“假如包养者已经履行了约定,且所支付的财产不属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他就不能主张返还,法律此举无疑在捍卫‘二奶’的财产权,变相认可了‘二奶’的灰色身份。”


妇联系统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这不利于妇女权益的保障。如果“小三”一开始并不知道对方有配偶,也是受害者,而现实中,要受骗的“小三”迈出法律这一步很难。但新法中未考虑这种情形,绝对否定与“小三”达成的“分手协议”,这也是对妇女权益保护不利的。


对此,张震律师表示,婚姻法规定,“小三”是夫妻一方不忠而产生的社会现象,为维护和谐的家庭关系,小三应当有能力知道对方已经结婚。婚姻法也对此规定了救济途径,即因同居产生的财产和子女抚养等,小三可以提起诉讼。“既然身为小三,自己本身是有过失的,想要举证证明自己是被骗的,难度较大,索赔分手费也就没有法律依据。”


预期效果


改变婚恋观,不再为房而婚


不过,有法律专家认为,婚内财产分割制度在国外早有明确规定,而我国婚姻法在此制度上一直有空缺。现在通过司法解释来进行实践,一方面可以立即开始救济弱势群体,实现公平正义;另一方面,为将来我国婚姻法完善夫妻财产制度积累宝贵的实践经验。也有人认为,最大的原则在于,财产性质不因婚姻关系而改变,这对遏制当前社会上一些妄图不劳而获,希望依靠婚姻来改变命运的现象有作用。


还有网友认为,新司解给普通家庭的男青年提供了与“富二代”竞争的机会。网友“小之与麦田”很欣慰:对我们这些一穷二白的好青年来说,这是个好政策。网友LuvJen表示:“新婚姻法不是挺好的吗,男的付钱买房子,女的结婚就坐享其成本来就不公平。难道结婚就为了得到房子吗?”


多名网友认为,这一规定带来最大的一个可能就是会改变择偶观:年轻人不再为房子而结婚。生儿子不再是“投资银行”,生女儿也不再是“招商银行”。“现在很多年轻人对同居、结婚等感情问题看得很淡,反而对房子等看得很重。现实中不少人是因为房子压力问题而结婚,今后这一情况或将有所改变。”


出轨率离婚率上升


80后作家陆琪提出担忧:“新婚姻法司法解释的出台,一个直接后果是为男人们扫清了离婚的障碍!”他说,在中国近年的离婚案例中,以男方过错为主,男方出轨而导致的离婚,远远高于女方出轨。而很多男人出轨后不敢离婚或者不舍得离婚,就是顾虑到“房产分割”,害怕“净身出户”。现在男人们没有顾虑了,就会更肆无忌惮,导致出轨率和离婚率上升。


不少人支持这种观点,网友Annaso安娜发微博称:“新婚姻法彻头彻尾的保护了男人的权益,连最后出轨的机会也给予了。引发了社会的口水战,以后不管生儿子女儿都一样,一样要买房,真是乐了房产商。”


律师张震表示:“出轨取决于婚姻关系双方对婚姻关系的忠诚度,离婚取决于夫妻感情本身是否破裂,与财产没有太大关系。”他说,“我认为婚姻是附感情条件的契约关系,而非附财产条件的感情关系。婚姻法解释三使得个人财产的夫妻共同财产更加明晰,财产不再成为婚姻当事人追求幸福和婚姻自由的障碍,回归婚姻本身的真谛。”


女方不再愿意出钱装修


新司解一出,父母们或许会在心态上有所改变。此前,有观点戏称,是“丈母娘”们推高了中国的房价。今后,女方的父母很可能愿意拿出更多的资金为女儿置办一所名下的房子,或在女儿结婚前就把房子过户到女儿名下。


这几日,微博上开始转发新版《失落的丈母娘》,仅在新浪微博上,涉及丈母娘买房的内容,就高达近40万条。网友们纷纷为“失落的丈母娘”支招:在结婚时,要求在房产证上共署双方的名字。“嫁个有房的老公不表明你就有房子了,有你的名字才是真的,切记结婚时要在房产证上双方共同署名。”


房子还涉及到一个装修的问题。记者通过小范围调查了解到:现在很多“丈母娘”基本不会再出装修的钱,“还不如给女儿买辆车子呢,这也是婚前财产啊!”万一小夫妻日后有问题,装修又带不走,又不算房款,实在不划算。


深度观察


新婚姻法,没坑爹却坑了女人?


不少网友认为,新婚姻法成了男人的“福音”,保护了在婚姻中处于强势地位的一方,损害了弱者的利益。陆琪说:“你辛辛苦苦和老公还贷款20年,给人生孩子、又工作又养家、伺候人家,100万的房子还了130万贷款,最后房子很可能就是给小三供的,你没有所有权,只有含糊不清的补偿权。”


一名网友说,“女性为了男性付出了大半辈子,最后落得一个一无所有净身出户,那么结婚的意义还有什么?”“从今后,哪个男人把房钥匙拍桌上,你可得小心。因为你嫁过去并不会拥有套房子,而只是多了100万的债务。”


“新婚姻法,没坑爹却坑了女人?!”有网友提出:婚前男方贷款购房,还债的钱肯定是从夫妻婚后的收入支付,如果男方的收入主要用于还债,家庭生活的支出必然要由另一方承担更多了,这样对女方来说是不公的,这恐怕会制造更大的家庭伦理难题。


对这类声音,有专家表示,新婚姻法是国家法制和对个人私产尊重的又一进步。它更明确了婚姻的契约性质和双方的财产划分,明确了我国将向尊重个体,以个体作为社会主体而非以家庭作为社会主体的未来规划。此法并无性别针对。现代社会有很多女性,都在努力打拼自己的事业。此法对于她们的财产同样有相当的保护意义。


男女平权也要考虑到生理差异


有人说,新司法解释彰显了男女平等,不让女性成为男性的附属品。男人可以买房,女人也可以买房啊!“新时代的女性就应该买得起房,开得起车,越来越独立自强。”


不过,网友五岳散人说,男女平权不是表面上“妇女能顶半边天”,而是在社会角色差异与生理差异之下,承认特殊性的基础上进行权利平衡。在这方面,看上去的平等其实就是实际上的不平等。


另一名网友也表示:男女平等我同意,但唯一不同意的是,为什么社会的男女平等没有实行,法律就要先行呢?当社会还需要女人生孩子,放弃事业照顾家庭,回家伺候公婆,而不许女人赚钱更多事业更好时,还说什么男女平等?如果真要公平,请各位男士也十月怀胎,躺到手术台上剖腹产试试,那个时候,我才承认有真正的公平。


更多人认为,目前中国还处在男权社会,比如孩子基本都是跟父亲姓。在这种背景下,却要妇女们在婚姻家庭中承担法律上与男性同等的义务,这是不公平的。


婚姻,关乎感情还是房子?


在这场讨论中,有不少人质疑新司法解释的“功利性”。


网友峥嵘岁月踌:“新婚姻法解释,妄想用赤裸裸的物质利益关系,完全取代中国自古以来的婚姻亲情关系,破坏了几千年形成的华夏伦理道德。” 新婚姻法对婚后房产的界定引起争议,并不是因为涉及男女平等,而是把婚姻当成了利益博弈,楚河汉界划得一清二楚,把家庭当成了生意场,经济凌驾于爱情、亲情、人伦之上。若如此,你干嘛结婚啊,同居足够了。


一名法学学者认为,近年来,婚姻关系不断复杂化,离婚率逐年上升,出台司法解释很有必要。但是,也不能忽视婚姻家庭的特殊性,这个特殊性就是强烈的伦理色彩,将它视为纯粹的物质利益单位,完全遵循物质利益分配的规律来进行法律调整,恐怕将重挫人们的幸福感。


他认为,从更深刻的层面来说,此次司法解释仍无法解决“法律应该偏重理性还是人性”的两难。如今离婚中涉及的财产分割难题,反映的是快速变迁中的社会真实一部分,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并非治愈这些问题的良药。如何从本质上从全社会推动忠贞、责任、和谐、挚爱的家庭情感和婚姻观,才是最为重要的。


网友小钟的一句话似乎更发人深省:“婚姻,终究只是关乎感情的事,不管财产如何,没有感情的婚姻里终究没有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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