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旬男子婚外恋暴露 情人提分手给分手费仍不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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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1月8日讯 “黄昏恋”变“婚外情”,成小三的她,主动提出分手,还付了5000元“分手费”。可昔日情人仍纠缠不休,理由是“交往期间我要求过她,不能主动提分手”。
昨日上午7时许,60岁的王明(化名)在福州闽江公园望龙台附近撞见李萍(化名),又上前索要新手机号码,李萍不堪骚扰报了警。
宁化派出所民警了解到,李萍50岁,是名寡妇,去年和王明好上了,两人甜蜜了几个月。后来婚外情曝光了,王明妻子带着儿媳妇找上门,要求李萍和王明断绝来往,并归还交往期间王明花费的3万元。可李萍说,两人只是吃吃饭,没怎么花钱。争吵中,王明妻子估计是气急攻心,应声倒下。事后,李萍赔付了500元。
经这么一闹,李萍决定分手,但王明不愿意。为了摆脱纠缠,李萍和王明签订协议,两人分手,李萍支付分手费5000元,收款人是王明的妻子。李萍还把手机号码换了,可王明还是不时到她单位,要求再续前缘,“交往期间我要求过她,不能主动提分手”。
昨日,王明看到李萍提着一大袋早餐,怀疑她又和谁好上了,心生醋意,又上前纠缠。但李萍说,她只是给上司买早餐。
民警告诫王明,今后若再纠缠李萍,情节严重的话,将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王明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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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讯 7日上午,闽江公园望龙台附近,61岁的男子王某追着50岁的女子李某,索要她的新手机号。李某不堪骚扰,报警求助。
宁化派出所的民警了解到,李某是王某的情妇,但婚外情被王某妻子发现了。她带着儿媳妇,找上门来,要求李某提分手。她认为,王某在李某身上花了3万元,要她全数归还。李某则称,两人交往时没怎么花钱。
经王某妻子这么一闹,李某决定和王某分手,但王某不愿意。为了摆脱王某的纠缠,李某和王某签了协议,断绝两人的关系。李某还支付了“分手费”5000元。协议书的收款人是王某的妻子。
后来,李某把手机号换了。但王某仍经常去找她。7日,王某见李某拿着早餐,怀疑她又和谁好上了,心生醋意,于是又上前纠缠。
民警进行调解,要求王某不可再纠缠李某,若情节严重,将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他进行处罚。王某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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